各党总支部、党支部:
为了有效地推进我校党建工作改革创新,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活力,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意见(闽委教组[2010]4号)”的要求,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党支部开展“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好文件,理解精神。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省委教育工委和市委教育工委有关做好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尤其是要读懂弄通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领会其精神实质,把握好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主要环节和整个组织实施活动的全过程。
2.创新思维,谋划项目。在提高本支部党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拓宽党员的思维,开动大家的脑筋,谋划具有新意的支部活动项目。所立项目,要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符合党员的思想实际,有利于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全面建设,又与党的正常组织生活制度内容不尽相同的活动项目。要求每支部必须选定一项“立项活动”,纳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并于9月20日前书面报党办。
3.重视过程,着眼效果。各支部报备的“立项活动”项目经党委审批后,要认真组织实施。支部书记对“立项活动”要十分重视,精心组织项目活动实施过程,做到人人参与,规范记录,并结合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坚持项目活动的经常性,达成着眼于效果的目的。坚决反对不切实际,应付差事,作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的做法。
4.搞好评估,完善奖惩。校党委对各支部所立项目和活动实施,将适时组织检查、考核、评估,总结交流“立项活动”的先进经验,对所立项目新颖,坚持实施活动,效果比较明显的支部和有突出表现的党员,学校党委将给予评先评优表彰和一定的经费支持。对不组织学习,不执行通知规定,不积极组织“立项活动”的党支部和支部书记,校党委将给予通报批评。
5.加强领导,提高质量。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委员,要明确分工负责,加强对各支部“立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帮助出主意想办法,督促各支部搞好立项和实施活动,注意检查活动情况和交流“立项活动”经验,全面推动所属党支部“立项活动”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职工作实际策划项目,精心组织实施,努力促使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科学化、规范化、上质量、出成果。
特此通知。
附件:南洋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方案申请书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